GMAT作文部分的考试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要求较高,除了要掌握基础知识以外,考生还要具备一定的逻辑推理能力及阅读能力。最近很多同学都在问小编如何在GMAT写作中应用公理?今天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希望对大家备考GMAT考试有所帮助。 1.在我们通常使用的there be句型中,以下几种表达必定错。there could be done sth.there be sth. donethere being +名词词组there was sth. ,如there was a transmission的表达不对。一般来说gmat中there be仅用于某处有某物,而此物是指一具体名词,如wolf,stone, star,而不是指抽象名词:如conversion,relation等。 2.在表示某人有某种能力做某事的意思,最佳答案的选择依据是,can dobe able tohasability to do hasa capability of doing. . .。 3.在从句中,以下连接词或引导词值得特别注意: which绝对不可指代前面的整个句子,而此用法在一般语法书中均是可以接受的; because不可引导名词性从句; 宾语从句中引导词that一般不能省略; if绝不可以引导名词性从句,如要表示是否,只能用whether引导; 对不作为介词宾语的事物做限定性修饰,只用that而不用which。而which仅用于引导对介宾进行修饰的限定性从句和引导非限定性从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