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小学数学课程标准(2023)》为指导,紧紧围绕“学科课程学习内容和认知水平”要求,结合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实际,全面评价学生的数学素养,关注学生数学学习的知识与能力水平;检测和考察教师的教学行为,诊断和改进教师的教学方法和策略,发挥评价对教学的导向作用,达成更多“教-学-评”的一致。 二、评价原则 1.坚持人文绿色评价原则 在实施此次学业评价中不仅关注到阶段性、而且将过程性和应用体验式契合的更为深入;不仅有纸笔检测的活动,更多地为一年级学生提供了操作性、游戏性、综合性的体验活动;除了集中式的检测外,还为学生提供多种机会。在评价等级上,更以鼓励、激励为主,避除了“待合格”的等级,让学生感受到更多成长的收获。 2.坚持等级制评价原则 A——优 B——良 C——合格 3.坚持激励学生持续学习发展的原则 坚持过程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过程性评价包括:学生作业、课堂表现(学生学习态度和习惯、是否积极参与数学学习的过程)、单元检测、档案袋的情况。阶段性评价包括:计算小能手、最美小小摄影师和七巧图形任我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