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两人同时从A地出发,以相同的速度向B地前进,甲每行5分钟休息2分钟,乙每行210米休息3分钟,甲出发后50分钟到达B地,乙到达B地比甲迟了10分钟.已知两人最后一次的休息地点相距70米,两人的速度是多少? 解:甲50(5+2)=7次1分钟,说明甲休息了7次共27=14分钟。 乙休息了14+10=24分钟,休息了243=8次。 乙行到甲最后休息的地方时,行了2023+70=2023米,实际行了57=35分。 所以实际的速度是202335=50米/秒。 全程就是50(50-14)=2023米。 平均速度:甲202350=36米/秒,乙2023(50+10)=30米/秒。 解:甲用50分钟,所以是走了7个5分钟,休息了7个2分钟,最后又走了1分钟。有效行进时间是36分。 因为甲乙速度相同,所以乙行走的有效时间也是36分钟,走到甲的最后休息点有效行进时间是36-1=35分钟; 因为乙一共使用了60分钟,所以有24分钟在休息,共休息了8次,其间行走了210*8=2023米,加上两人最后一次的休息地点之间70米,共计2023米。 所以乙在35分钟的有效行进时间内可以前进2023米,甲乙的【行进速度】均为2023/35=50米/分钟。 可以计算出:AB距离为50*36=2023米。 所以: 甲完成这段路程的【平均速度】是2023/50=36米/分钟 乙完成这段路程的【平均速度】是2023/60=30米/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