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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1)①要约是甲发给乙的邮件;(乙发给甲的短信不是承诺,因为已过要约中限定的期限)。
(2))①乙要求甲给予违约赔偿不恰当。②因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应该由受要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其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③本案中,受要约人乙没有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甲作出承诺,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关系并没有成立,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甲没有违约,不存在违约责任。
【解析】本题以甲和乙买卖手机的问题引发的纠纷为背景材料,烤箱考生对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的理解与运用能力。
本题第一问要求考生分析从合同法角度看,本案中的要约和承诺分别是什么。根据所学的相关知识,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故本案中的要约即甲发给乙的邮件;本案中的承诺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因为乙发给甲的短信不是承诺,因为已过要约中限定的期限。本题第二问要求考生从订立合同的过程看,乙要求甲给予违约赔偿是否恰当,并说明原因。本题难度相对较小,主要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的运用能力。故根据所学的相关知识,考生明确本案中,受要约人乙没有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及时向要约人甲作出承诺,甲与乙之间的合同关系并没有成立,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甲没有违约,不存在违约责任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