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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1)事物的发展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要求我们坚持适度原则。现行宪法是一部好宪法,同时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因此要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做大改的原则。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我国发展具体实际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相结合的产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了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与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解析】
本题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为背景,从哲学角度设置问题,包含两个小问,分别考查事物发展的状态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相关知识。
(1)本题第一问,结合材料一和事物发展状态的知识,说明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原则的正确性。知识限定是事物发展的状态,也就是量变与质变的知识。材料中“此次宪法修改必须贯彻以下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的原则,做到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这是因为事物的发展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要求我们坚持适度原则。
(2)本题第二问,结合材料二和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知识,分析我国宪法要及时确认习近平新时代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我国指导思想的原因,知识限定是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普遍性原理,习近平新时代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我国宪法及时确认习近平新时代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我国指导思想,坚持了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