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尊贵的VIP会员,免费查看答案
【答案】(1)发展具有普遍性,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事物发展是量变与质变、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我国民法典的成功编纂,是新中国数代人的夙愿和努力,前三次启动虽被迫中止,却为后来者积累了经验,也体现了这一系统工程的复杂性、曲折性;第四次编纂工作历时5年,最终形成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民法典,这是我国民法典编纂的质的飞跃。
(2)①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先进的社会意识促进社会存在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法治建设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形势,制定民法典势在必行又顺理成章;《民法典》的制定有利于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奋进中国提供不竭动力。
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对《民法典》的制定和出台提出了客观要求;民法典的出台,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
③人民群众是实践的主体,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要坚持群众观点与群众路线。《民法典》的制定坚持人民至上,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利于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④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编纂民法典,有利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夯实法治根基。
(3)示例:
①坚持在社会生活实践中学习和运用《民法典》的相关规范,争做全民守法的模范。
②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努力提升自己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素质。
③认真学习和宣传《民法典》,积极践行相关规范,为《民法典》的施行作贡献。
【解析】
本题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话题设置相关情境,从《生活与哲学》角度设置相关问题,考查考生对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寻觅社会的真谛、价值的创造与实现等知识的把握,考查学生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公共参与的核心素养,培养思考的兴趣和品质,激发公民政治责任感。
(1)本题设问指向结合材料,分析我国民法典编纂过程体现的唯物辩证法的发展观道理,属于体现类试题。体现类的题目需要对题中材料进行详细解读,针对每一部分信息提炼对应教材的相关理论。解答时首先明确发展观主要包括:发展具有普遍性、发展的实质是事物的前进和上升、事物发展是量变与质变、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然后结合我国民法典编纂过程进行分析,我国民法典的成功编纂是新中国数代人的夙愿和努力,前三次启动虽被迫中止,却为后来者积累了经验,最终形成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民法典,这是我国民法典编纂的质的飞跃。
(2)本题设问指向运用“寻觅社会的真谛”的相关知识并结合材料,说明我国通过并施行民法典的必要性,属于原因类试题,要从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角度思考分析。解答时首先明确“寻觅社会的真谛”主要包括: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及规律、社会发展的总趋势、社会历史的主体;然后把握材料关键信息“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做出修改完善,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实现理论与材料的有机结合。
(3)本题设问指向结合自身实际,从“价值的创造与实现”角度,为我国民法典的施行提出两条合理化建议,属于措施类试题。解答时首先明确“价值的创造与实现”包括在劳动和奉献中创造价值、在个人与社会的统一中实现价值,在砥砺自我中走向成功;然后结合我国民法典的施行细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