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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1)公民要树立社会主义的权利义务观,在依法行使权利时,要自觉履行义务,把权利和义务统一起来。该退休教师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没有履行应尽的义务,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应受到法律的约束和规范。
(2)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自觉学习法律知识,养成遵守法律、依法积极行使权利和自觉履行义务的观念和良好习惯,为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作贡献。
【解析】
本题以南京市退休音乐教师林某为丰富退休生活、增加家庭收入,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有偿辅导学生弹钢琴为话题设置相关情境,从《生活中的法律常识》角度设置相关问题,考查考生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知识的把握,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
(1)本题设问指向该退休教师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此题考查树立社会主义的权利义务观。在我国,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公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要自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该退休教师割裂了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所以其行为是错误的。
(2)本题考查该案例启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什么?这一事例告诉我们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我国公民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也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