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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1)《联合国宪章》规定,联合国及会员国应遵循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不得干涉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内政的事务。美国参众两院先后通过所谓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插手香港事务的行为,干涉了中国内政,违反了《宪章》规定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因而是荒谬的。
(2)①我国是单一制国家,地方政权被置于中央政权的统一领导之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必须在宪法和基本法规定的权限内行使,而不是“完全自治”。极少数暴力分子妄图夺取香港政权,实现“完全自治”的图谋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是站不住脚的,中国人民不会答应。
②香港是中国的香港,与内地同属中华民族大家庭,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香港和大陆在强大的民意支持下,有信心有能力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排除外部势力的干涉。任何插手中国内部事务,旨在搞乱香港的图谋,终究是不能得逞的。
【解析】
本题以近期香港出现在外部势力的煽动下,极少数香港暴力分子制造了一系列极端暴力违法事件为情境,考查考生有关联合国和国家结构形式的知识。
(1)本题要求运用联合国的相关知识,指出美国插手香港事务行为的荒谬性。
本题属于说明类试题,题目限定联合国的相关知识。美国插手香港事务行为属于干涉他国内政,考生可从美国行径违背《联合国宪章》规定,即联合国及会员国应遵循各会员国主权平等、不得干涉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内政的事务的角度分析。
(2)本题要求从“现代国家的结构形式”角度,说明极少数香港暴力分子和外部势力的图谋终究不能得逞的原因。
本题属于说明类试题,题目限定现代国家的结构形式角度。解答本题,考生可从我国国家结构形式、香港与中央的关系、暴徒错误行径违背法律,不符合广大人民利益等角度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