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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1)方式:①专家咨询制度。②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
(2)意义:①有助于立法充分反映民意,体现民主性;②广泛集中民智,增强立法科学性;③有利于促进公民对法律的理解,推动法律实施;④有利于调动公民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增强社会责任感。
【解析】
本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纳入立法进程为话题设置相关情境,从《政治生活》角度设置相关问题,考查考生对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及意义等知识的把握,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
(1)本题设问指向上述材料中我国公民通过哪两种方式参与外商投资法的制定。解答时首先明确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主要有: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然后结合材料加以分析,材料“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地方、部门、研究机构的意见,召开座谈会听取外国商会协会专家学者,外商投资企业的意见,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形成了比较成热的外商投资法草案”体现了专家咨询制度和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
(2)本题设问指向政治生活知识,设问指向我国坚持民主立法的意义,实际是考查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公民参与民主决策是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环节。从决策者角度:有助于决策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从公民角度: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