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喜欢上的,是小学校同班的高个子男生,他成绩很好,让人艳羡,怎么那么好嘛,所以自己暗暗加劲,要和他一较短长。他亦时常跟一大帮男生窃窃讲我,编着我的各种顺口溜,一帮人在狭窄的教学楼走道上,齐声把那当歌唱:”嫂嫂、嫂嫂、穿的红袄袄“,令我又气又恼。
后来,小学上完了,我记得在心里,与他最后的决绝是在毕业典礼之后的那次大扫除结束时。我拿好我的东西,很黯然的,背好书包,心中很空洞,没有一丝光亮与色彩。我说我们要分开了,他将远离我所有的空间了,我们以后将很少见面了。正想着时,他拿了一个大拖把朝我唬过来,我一笑,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走了。
其实,那一刹那,我是那么的不舍胜于他。
几年后,我们小学同学聚会,晚会上,我唱了那首琼瑶的《聚散两依依》。那个调子,直到今天,都是极爱的。我知道,其实我的不舍还有很多。小学时期,是我最不知愁滋味的时候。我的成绩很好,我的老师疼爱我,我长得像个洋娃娃,几乎班里所有的人都对我很好,我是班里的中心,我在乎的人也很在乎我。
所以我真正不舍的,其实是年幼时的无忧无虑。后来不同了,我开始有自觉,开始发现自己的贫乏,开始警醒其实自己缺乏一个小孩最原始的拥有。我病、我痛、我挣扎、我自闭。我甚至想放弃自己的生命。长夜痛哭,几成梦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