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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1号、3号 1号、2号 对照 1 馒头中的淀粉被唾液淀粉酶全部分解了 牙齿的咀嚼 舌的搅拌 唾液
【解析】
(1)对照实验:在探究某种条件对研究对象的影响时,对研究对象进行的除了该条件不同以外,其他条件都相同的实验。根据变量设置一组对照实验,使实验结果具有说服力。一般来说,对实验变量进行处理的,就是实验组,没有处理的就是对照组。
(2)唾液中的唾液淀粉酶将馒头中的淀粉分解成麦芽糖;淀粉遇碘变蓝色是淀粉的特性,因此常用碘液来验证淀粉的存在。
(3)消化酶的特性:一、专一性:一种特定的酶只能催化一种特定的底物;二、高效性:酶的催化效率比其他无机催化剂要高;三、酶有个最适温度。
(1)1号、3号唯一不同的变量是牙齿的咀嚼、舌的搅拌,因此以“牙齿的咀嚼、舌的搅拌”为变量时,应选取1号、3号两组作对照。
(2)1号、2号唯一不同的变量是唾液,因此以“唾液”为变量时,应选取1号、2号两组作对照.“3号试管中的馒头块既没有切碎,也没有搅拌”,起对照作用。
(3)1号试管中唾液淀粉酶将馒头中的淀粉全部分解成麦芽糖,因此滴加碘液不变蓝;2号试管中清水对淀粉没有分解作用,因此滴加碘液变蓝;3号试管馒头块与唾液没有充分混合,唾液不能把淀粉全部消化,因此滴加碘液变蓝。所以“若将3支试管都放入37℃左右温水中,5~10分钟后取出”,1号试管中的物质遇碘后不变蓝,原因是馒头中的淀粉被唾液淀粉酶全部分解了。
(4)实验结论:馒头变甜与牙齿的咀嚼、舌的搅拌以及唾液的分泌都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