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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2毫升清水 37 ①③ ① 淀粉被唾液分解了
【解析】
(1)科学探究要遵循的一般原则是:单一变量原则和对照原则。①单一变量原则:控制其他因素不变,只改变其中一个因素(要研究的因素),观察其对实验结果的影响。②对照原则:通常一个实验分为实验组和对照组。实验组是接受实验变量处理的对象组;对照组,也称控制组,对实验而言,不接受实验变量处理的是对照组。
(2)本实验探究的是唾液对馒头的消化作用,在形成对照实验时,除了探究的因素不一样外,其他因素都应该相同,以保证变量的唯一。
(1)为了证明“唾液对馒头有消化作用”,将①号试管和②号试管设置成对照实验,这两支试管的唯一变量是唾液,在①号试管加入2毫升唾液,那么②号试管则应加入2毫升清水。
(2)37℃接近人体温度,酶的活性最强,因此实验过程中三支试管都要放在37℃的温水中5~10分钟,以保证酶的最大活性。
(3)为了证明“牙齿的咀嚼和舌的搅拌”对馒头的消化有帮助作用,牙齿的咀嚼和舌的搅拌就是唯一变量,应选用①③两支试管进行对照实验。
(4)①号试管中的唾液淀粉酶将馒头中的淀粉完全分解成了麦芽糖,滴加碘液不变蓝;②号试管中的清水对淀粉没有分解作用,滴加碘液变蓝色;③号试管中的唾液没有与馒头中的淀粉充分混合,唾液淀粉酶没有将淀粉全部消化分解,因此滴加碘液变蓝色。因此实验结果是①号试管中的物质遇到碘液不变蓝,原因是淀粉被唾液分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