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渭南市某某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某某 电话 139******** 住所地:渭南市西**路**花园**号 被告:西安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某某 住所地:西安市灞桥区**大厦**号 电话:029--******* 案由 专利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专利的行为,停止制造、销售专利侵权产品; 二、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万元人民币; 三、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年12月8日,渭南市某某电子有限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名为“某某”的外观设计专利,该专利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人:渭南市某某电子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