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万调芽、张开盛,住浙江省余姚市低塘街道洋山村南区72号。电话:15306749807。 被申请人:余姚市公安局,法定代表人:赖根法,局长。 复议请求: 一、责成被申请人对立案侦查杀人、绑架等疑犯,给予、出具明确的意见。 二、直接追究,或者建议被申请人追究长期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人。 二、6月6日,还安排了金国耀副所长接待申请人。主要是杀人真凶:张振祥等的问题,又不断地向赖根法局长投诉的情况。 此致 申诉人:万调芽、张开盛 2012年9月30日 《公安局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出自:优学网范文网 链接地址:http://fanwen.uxue.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