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推动和规范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不断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根据《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z大学z第二医院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第三条 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医院院务公开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 纪检、工会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切实加强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 院务公开监督考核采取日常监督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办法;监督考核的重点是院务公开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效果。 第七条 医院应当将院务公开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进行管理,并作为评定医院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 院务公开的日常监督 第八条 院务公开日常监督是对医院日常院务公开执行情况进行的监督,包括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两种形式。 第九条 院务公开日常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院务公开实施情况及其效果。 第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社会公众、服务对象、媒体、医院行风监督员和有关单位对医院的院务公开进行外部监督。 第十一条 医院的职工对医院的院务公开进行内部监督。 第十二条 医院通过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举报信箱(院长/书记信箱)、聘请社会监督员等多种方式,主动接受监督。 第十三条 医院接到日常监督反馈意见后,应当予以登记并及时调查核实和处理,对改进工作的建议应积极采纳。 第十四条 纪检、工会等职能部门应当充分发挥监督职责,督促医院对院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三章 院务公开的定期检查 第十五条 院务公开定期检查是监督小组定期对医院院务公开情况的检查评估。院务公开定期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第十六条 定期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制度建设 院务公开工作相关规章制度以及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 (二)公开内容 按规定对社会、服务对象、内部职工应该公开的内容是否公开,是否将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三)公开形式 有相对固定的公开渠道,公开的形式是否多样,是否便于社会、服务对象及内部职工获取信息。 第十六条 考核的形式 (一)实地查看院务公开的记录 (二)听取院务公开工作汇报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第十七条 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并作为医院班子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