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分 德育类 1, 志愿者活动: 校级活动:1)春运志愿者 1分 2)“校园开放日”志愿者 1分 院级活动:1)草滩敬老院 1分/次(上限3次) 2)地球一小时 1分 3)接新负责人(只有2011级) 1分 2)院级篮球赛优秀裁判 1分 3)院级篮球赛最有价值球员 1分 4)校运动会优秀裁判 2分 5)校运动会体育道德风尚奖 2分 6)彩虹使者(校级) 3分 7)社团先进个人 4分 8)其他校级组织优秀工作者 3分 9)优秀志愿者 2分 13)院级优秀部门部长加1分,干事加0.5分 14)院学生会优秀工作者 4分 3,奖励表彰:1)优秀党员(校级) 8分 2)优秀团员、团干、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4分(五四评优) 3)党课优秀学员 2分 4)军训先进个人 4分 4.宿舍活动:校级文明宿舍和院级文明宿舍,宿舍文化节,“同一个宿舍,同一个家”。以上荣誉可以累加。其中,校级文明宿舍舍长加3分,舍员2分:院级文明宿舍舍长2分,舍员1分。校级文明宿舍和院级文明宿舍不可叠加,“就高不就低”。月度文明宿舍不加分。 5,学生服务与管理: 担任下列各类职务满一学年的学生,根据其工作成绩给予加分: 2、校级学生组织副主席、校团委各部副部长、院学生会主席,加4-8分; 3、校级学生组织各部部长、院学生会副主席、班长、学生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加3-6分; 4、校级学生组织各部副部长、院学生会各部部长,加2.5-5分; 5、校、院级学生组织干事及各班班委,加2-4分; 6、学生兼职辅导员加5-10分,学生助管加3-6分。 7、宿舍舍长加0.5-1分。 注:1,如一名学生担任多项职务,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理。校级学生组织成员的考核由校团委、院以及班级共同考核,院级学生组织成员的考核由院、班级共同考核。学生担任各类职务不满一年者,由其相应的管理部门视其工作成绩决定加分值,但各类加分上限应减半。 2,其余学生干部由相关主管学生干部领导打分后进行公示。 3,校级学生组织没有打分的,部长均加3.5分;干事均加3分。 文体类 2, 校级运动比赛包括运动会,校篮球,足球,荷球,排球,乒乓球,太极,广播操,定向越野(校团委主办),运动会:运动员:前三名(一等奖)加6分;四到八名加3分;参与(未获奖)加2分 。 (如有其他校级比赛需出示证明,证实后酌情给分) 3, 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活动比赛未获奖的团队成员证实后加2分。 4,校运动会项目负责人加分与运动员相同,既是运动员又是负责人加1.5倍分,大类主负责人加8分(负责人最多加8分)。 5,院辩论赛优秀和最佳辩手加2分(如所在班级已有获奖则加分减半);每场主持人加0.5分。 6,参加院校级及校级以上比赛的团队或个人,参照加分表加分。 7.大艺团等校级组织举办各种演出按照校级活动参与奖加分,上限为三次。 8.在校报、校网站积极投稿并被采纳的通讯报道,每篇加1分,最多按5篇计。校报和广播台记者、通讯小组组长投稿并被采纳,加分减半。 10.校级百家团日活动和五四团支部的班级全班每人加1分 非学术性竞(比)赛(不含校运会)加分表 等级 级别 分值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参与 国家 40 30 20 15 10 5 省部 20 15 10 8 6 4 校级 10 8 6 5 3 2 院系 6 5 4 3 2 1 二,减分 德育类 1, 八号楼活动室秘书处晚签到迟到两次减0.5分,旷签一次减0.5分。 2, 晚点名迟到三次减2分,缺勤一次减2分(迟到不足三次忽略不计),上限10次。 3, 课堂考勤缺勤每次减1分,迟到、早退每次减0.5分,上限15次。 5, 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减40分,受记过处分者减30分,受严重警告处分者减20分,受警告处分者减10分,受通报批评者减5分。 三,智育特别说明 1,英语 四、六级在同一学年内通过的可叠加分数。 2,计算机二级不加分。 3,挂科不扣分。 4,挑战杯,数学建模,全国数学竞赛,全国英语竞赛等教务处通知的学科竞赛才可按照学校的规则加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