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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 宅基地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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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使用主体特定。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享有使用权,不可将其出卖、转让。

3、一户一宅。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4、不可流转性。特定村民申请取得宅基地后只可自己建房,不可将其出卖、转让、抵押。

5、随房屋转移。

宅基地基本特征改革

目前困境

1、目前受到的限制非常严厉。

2、地方政府越权,强征宅基地。

3、村民违法。村民获村委会建设小产权房,或者直接将房屋出售或出租给城市居民或外来人口。

4、最重要的,宅基地不能变成农民的财富。

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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