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终身学习知识网~是各类综合知识资源信息分享,提升综合素质与提高知识技能的终身学习网络平台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

微信扫码,快速开始

[法律文书] 赵建华诉刘新洁离婚纠纷一案

[复制链接]

委托代理人耿新生,河南圣煜律师事务所律师。

对被告陈述月工资1600元,及婚前被子4 条,原告无异议。

解除原告赵建华与被告刘新洁之间的婚姻关系。

二、婚生女赵灵燕随被告刘新洁生活,原告赵建华每月支付生活费300 元,每月底前付清当月生活费。

三、被告婚前被子四条归被告所有。

案件受理费300 元,减半收取150 元,由原、被告各承担7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杨玉梅

二O 一一年六月一日

书记员杨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小黑屋/人人终身学习知识网~是各类综合知识资源信息分享,提升综合素质与提高知识技能的终身学习网络平台

Powered by 5wangxiao

© 2007-2021 5wangxiao.Com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