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办)卫生院、市直医疗机构、医院: 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医中药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函[2012]785号)的文件要求,集中展示中医药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和良好的疗效,传播中医药知识,引领人民群众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传扬中医药,使用中医药,支持中医药,为人民群众提供正确、科学、安全的中医药知识,拟在我市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中医国粹,传播优秀文化,共享健康生活 二、活动目的 向市民宣传中医药知识和文化,普及中医药养生及防病治病知识。 三、活动形式 启动仪式、现场义诊、中草药及中医养生知识展板,健康知识讲座 四、活动组织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主办单位:市卫生局 3、承办单位:市中医医院、市直医疗机构、各乡镇卫生院 五、活动时间 年 月八日 六、活动地点 市大礼堂前:启动仪式、中医专家大型义诊、中医药知识大型汇展 市中医院门诊三楼:健康知识讲座 七、活动口号 传承祖国医学,造福人类健康 弘扬中医国粹,惠泽百姓 八、活动宗旨 (一)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入宣传《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 (二)大力宣传中医药在防病治病中的特色和优势,揭示中医药的深刻内涵,广泛普及中医药科学知识。 (三)大力宣传我市的“名医、名科、名院”,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经济、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九、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统筹布置 市卫生局成立市中医中药科普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各卫生单位要充分认识举办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把科普宣传周活动作为巩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成果的重要举措。 (二)突出重点,广泛发动 要围绕主题开展活动,突出重点,体现特色;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注重活动实效,把群众对中医药的需求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广泛发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整合社会资源,努力扩大活动影响和效果。 1、各参加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积极派中医从业人员参加。 2、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将参加活动人员名单报局医政股,统一制作姓名牌。 3、各单位自备中医宣传资料,医院宣传展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