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决定书 劳裁字( )第 号 申诉人: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住址 .(如申诉人系企业写单位 企业全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 法定代理人:姓名(注明与申诉人的关系),性别 ,年 龄 ,工作单位 ,职务 ,住址 . 指定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 位 ,职务 ,住址 . 委托代理人:姓名(是申诉人近亲属的,注明与申诉人 的关系),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 , 住址 . 被诉人: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 工作单位 ,职务 ,住址 .(如被诉人系企业时, 写单位全称和所在地址) (被诉人的法定代表人和仲裁活动代理人的填写项目与 申诉人的法定代表人和仲裁活动代理人相同) 申诉人 诉被申诉人 (案由)一案,本委依法公 开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完毕。 查明:(事实情况) 本委认为 .依据《 》条 款,裁决 如下: (应写明要求企业或个人应作为的行为及经济补偿办 法)。 (仲裁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裁决,在接到仲裁裁决书的第二天起十五日内,向北京市 人民法院提出起诉。一方当事人期满不起诉又不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首席仲裁员: 仲 裁 员: 仲 裁 员: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年 月 日 (委 印)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