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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 法院三同步;庭审中当事人要求修改笔录影响法庭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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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司法公开渠道,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江苏无锡滨湖法院扎实推进“庭审三同步”审判工作信息化进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实际运用中仍存在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三)技术配备不到位。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功能的实现,需要先进的设备与网络配置。该院目前设施配备属简约型科技法庭,录像的分辨率,声音的采集,服务器的性能方面与标准化科技法庭仍有一定差距。

二、对策建议

一是要强化业务培训。结合庭审实际,就庭审“三同步”的具体操作规程,采取集中讲解、实践操作、现场指导、解疑互动等形式,对全体审书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三同步”的适用能力。强化书记员庭审业务能力训练,确保庭审活动客观、全面、全程记载。

二是要强化信息管理。加强庭审“三同步”软硬件设施的功能检测,认真开展庭前调试,及时提供技术指导,保证庭审“三同步”设备正常运行;重视“三同步”庭审资料的保存与保管,定期对庭审录音录像资料刻盘归档,确保资料保存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要强化监督考核。不断强化“三同步”工作的监督管理,由院政治处、监察室、审管办等部门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三同步”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实行庭审“三同步”落实情况季度通报制,要求未规范开展“三同步”工作的部门和个人及时进行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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