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枣庄市山亭区山城街道某村王某和同街道的高某,因“陪嫁”和“医疗费”所产生的纠纷,在街道司法所的调解下得以解决。 两年前,王某经本村媒人介绍认识东鲁村的高某,“见面、相家、 两年前,王某经本村媒人介绍认识东鲁村的高某,“见面、相家、下启”之后,经双方家长同意,二人于今年5月份结婚。由于男女双方都不到法定结婚年龄,只是按农村风俗拜了堂成了亲,于是,王某成了高某的“合法妻子”。结婚后,高某带着王某去北京打工。三个月后,出身于农村的王某,在北京跟不上大城市的工作和生活节奏,压力非常大,以至于造成她“精神失常”。高某看到妻子得了“神经病”,一狠心把她送回丈母娘家。送回后,以女方有“精神病”为由提出退婚,在此事没有妥善处理的情况下,高某独自一人回了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