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的办理 确实是出于双方自愿、而且对子女问题、财产和生活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双方应持: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以 3、单位证明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 离婚手续的办理 议书。 协议书包括以下内容: 1、双方愿意离婚; 2、双方离婚的原因; 3、对子女抚养的协议; 4、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帮助; 5、财产及债务处理的协议。 如因财产、子女等问题无法达成协议或因一方不自愿离婚的,可到法院民事庭申请判决。女方在怀孕和分娩后1年内,非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的,不予办理;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不予办理离婚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