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应携带的材料包括国同一主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应携带的材料,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应携带的材料和华侨、外国人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应携带的材料三部分,下面分别具体介绍:(一)办理涉外 导读: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应携带什么材料?包括国同一主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应携带的材料,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应携带的材料和华侨、外国人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应携带的材料三部分,下面分别具体介绍: (一)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二)办理涉外离婚手续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 婚协议书》。 (三)办理涉外离婚手续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说明: 2、办完离婚登记后,您需要提交注销后的《结婚证》复印件。 以上便是对于办理涉外离婚手续所携带的资料的具体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