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四川野马”将正式状告“美国野马”(MUSTANG车型中文名), 不仅要求对方撤消“野马”商标,还要索赔1000万元。福特旗下的MUSTANG跑车于1962年研发。1986年,川汽野马申请注册了“野马”商标。2000年,福特主动找到四川汽车工北股份有限公司,希望能从后者手中购买或共享中文商标名“野马”,但当时因为费用等细节问题没谈下来,福特自己去申请,2006年在中国注册 “福特野马”商标成功,却也为今天的官司埋下了隐患。2015全年,福特在全球累计售出14万辆第六代新款野马跑车。 消息一出,有人为川汽野马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权益的做法叫好,也有人为当初双方没能谈成合作而惋惜,还有人认为川汽野马是在借此来博眼球抬高自己,对于以上三种评论,你更倾向于哪一种?请绦合材料内容及含名写一篇文章,来体现你的思考与选择。 要求明确文体(诗歌除外),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少于800个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