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 (犯罪 嫌疑人辩护律师用)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检察院向收集调取证据。 申请理由: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 一案的辩护人,本人认为需要向证人(有关单位、公民个人) 收集、调取证据。因情况特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一款的规定,特请贵院予以收集、调取。 此致 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申请人: (签名) 律师事务所 (盖章) 年 月 日 附:1.证人姓名,有关单位名称,住址或通讯方法; 2.收集、调取证据的范围和内容: 来源:公开选拨领导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