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ili 发表于 2022-10-27 09:39:26

汉代以前,在商业经营交换中使用的契约,多将契约内容等写在一个木简(或竹简)中,然后从中间破开,使立约人各持一半,将来发生司法争讼,在官府验证契约时,要将两半对在一起,

<p>问题:汉代以前,在商业经营交换中使用的契约,多将契约内容等写在一个木简(或竹简)中,然后从中间破开,使立约人各持一半,将来发生司法争讼,在官府验证契约时,要将两半对在一起,
<p>答案:↓↓↓<p class="nav-title mt10" style="border-top:1px solid #ccc;padding-top: 10px;">陶然的回答:<div class="content-b">网友采纳  第一小问的变化,依据材料“契约注重其制定的形式和考虑其在财产争讼中的凭证作用”、“东汉以后,契约概念有了变化,契约中出现了合同一词”、“这种说法和罗马法学家强调契约协议是指缔约双方取得一致或达成和解的论述完全一致”、“强调契约合意的和同、两和和反对契约不和的字样不仅大量见于唐代契约,而且正式出现在国家法典中”可以得出变化是东汉以前比较注重契约形式和出现纠纷时的凭证作用,东汉以后则更强调合同制订的过程则体现当时人双方的意愿并形成固定的格式文本,到隋唐时期,契约规定成为国家法律的具体内容.第二小问的原因,依据材料“这种说法和罗马法学家强调契约协议是指缔约双方取得一致或达成和解的论述完全一致”,结合汉唐时期经济、政治史实可知,变化原因是商品经济的发展;罗马法的影响;政府对商业管理的强化.  故答案为:  变化:东汉以前比较注重契约形式和出现纠纷时的凭证作用,东汉以后则更强调合同制订的过程则体现当时人双方的意愿并形成固定的格式文本,到隋唐时期,契约规定成为国家法律的具体内容.  变化原因:商品经济的发展;罗马法的影响;政府对商业管理的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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