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ili 发表于 2022-10-27 06:52:11

如何理解马克思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研究方法

<p>问题:如何理解马克思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研究方法
<p>答案:↓↓↓<p class="nav-title mt10" style="border-top:1px solid #ccc;padding-top: 10px;">屈婉玲的回答:<div class="content-b">网友采纳  理论书上的说法:辩证思维的一个基本原则,揭示出主体观念地复制和再现客体的逻辑道路,是一个从感性具体经过思维抽象而达到思维具体的有规律的逻辑上升过程.马克思指出,思维的逻辑运动中存在着两条方向相反的道路,第一条道路是“完整的表象蒸发为抽象的规定”,第二条道路是“抽象的规定在思维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这两条道路首尾相接,构成“具体—抽象—具体”的否定之否定过程,也就是人对事物本质的完整的认识过程.感性具体指感官能直接感觉和知觉到的具体对象、具体事物,它是思维逻辑行程的起点.抽象规定指思维经过对感性具体的分析所抽取出来的一个个单一的规定性,它是客观对象众多方面的本质属性在人的思维中的反映,它是从感性具体到思维具体的中间环节.思维具体指在抽象规定的基础上通过思维在大脑中复制出的理性的具体,它是思维逻辑行程的终点.  简单地说,感性知识上升为理论知识,然后再把理论知识在实践过程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个就是我理解的感性具体到抽象,然后,抽象再到抽象具体,具体-抽象-具体,历经“否定之否定”,前后两个“具体”,境界有大的提升啊.学辩证法,我觉得把对立统一、否定之否定、质量互变,理解透彻,能受益终生啊.只不过,我学得浅,不知道对不对.你再仔细研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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