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别林的婚姻故事
卓别林一生结过四次婚。1918年当他
29
岁时,与好莱坞电影演员密尔德莱·哈丽丝结了婚。因性格、情趣不相投,于
1920
年
11
月经法院判决,付出
10
万美元和一部分股票的代价离了婚。1924
年,卓别林结识了一位叫莉泰·格蕾的女友,并帮助她成了电影演员。被逼而成婚,随后格蕾吃喝玩乐,挥霍无度,闹得乌烟瘴气,满城风雨。卓氏忍气吞声,最后付出
80
万美元的巨款,才摆脱了这场灾难。1932年6月,卓别林与波兰籍的女演员宝莲·高黛在南洋群岛秘密结婚,直到
1940
年才正式宣布。在九年的家庭生活中,总的来说还是美满幸福的。但终因分歧逐渐扩大而闹翻。于
1942
年在墨西哥判决而离婚。最后一次是在
1943
年,与他的好朋友美国著名剧作家龙金·奥尼尔的女儿乌娜结了婚。这次结合,俩人的年龄相差很大,45
岁对
18
岁。但出乎人们意料的是,却使卓别林得到了一个忠实的伴侣和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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