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ili 发表于 2022-10-24 15:16:09

株洲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招生计划的通知

<p>株洲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3年招生计划的通知</p><p>各县市区教育局、云龙示范区管委会社会事业部,局直属各学校:</p><p>现将2023年招生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p><p>一、请各县市教育局根据附件1“普高招生计划数”制定所属各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p><p>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保障每一个适学儿童少年都有学位”的原则自行确定。</p><p>三、招生计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重要指标之一,各地各学校要坚决维护计划的严肃性,认真遵守有关招生的政策和规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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