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平中考高中招生计划公布
<p>现将2023年秋季有关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工作公布如下:一、南平市区高中学校今年南平市区普通高中各校招生计划具体安排如下:学校名称班 数(招生计划数)招生人数分配</p><p>南平一中20班(2023人)从总计划中划出108名计划面向南平10个县(市、区)提前自主招生2个实验班,从余下的972名计划中划出50%,计486名,作为定向指标,直接分配到延平辖区各初中学校。</p><p>南平市高级中学12班(648人)从总计划648名划出40%,计259名,作为定向指标,直接分配到延平辖区各初中学校。</p><p>南平八中12班(648人)招收12个班(含宏志班),招生648名。</p><p>南平九中3班(150人)招收3个班,招生150名。</p><p>二、普高招生有关政策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有关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23〕8号)、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202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23﹞4号)和《南平市2023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意见》(南教基〔2023〕2号) 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和福建省2023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以下要求。1.严格招生计划,维护招生计划严肃性。公办、民办高中均不得扩招。从2023年秋季开始,取消普通高中“三限”政策,我市普通高中一律取消择校生招生计划。2.严格控制录取分数线,不得录取全市统一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公办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控制在320分以上,民办高中若线上生源不足,允许下调20分。3.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高中学校不得以自费、旁听、借读等其它任何名义招收学生。4.南平一中提前面向全市自主招生108名,具体参照南教基〔2023〕12号文件执行。5.为确保每位学生都能接受完整、合格的九年义务教育,保送至中职学校的初中毕业生全部要报名参加中考,高中阶段招生对象必须是接受完整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毕业生。</p><p>南平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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