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ili 发表于 2022-10-24 14:49:57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p>第一章 总 则</p><p>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p><p>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国标代码:20230)。地址:广西北海市银滩大道88号(邮编:202300)。</p><p>第三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独立学院,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p><p>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我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p><p>第二章 组织机构</p><p>第五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由院长、分管副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办公室(简称招生办)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招生日常工作。</p><p>第三章 报名条件</p><p>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执行。</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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