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小学义务教育有望全免费 标签:小升初教育新闻
<p><strong>郑州奥数网</strong>据了解,《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修订草案)增加4条全新规定,建议定期与留守学生父母沟通,河南省小学初中有望全免费,城区也免费提供教科书。</p><p>目前,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费制”,其中,在农村地区已经实现全免费,城区里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收取书作费,免收学杂费。</p><p>这里的书作费用于为学生购买教科书,剩余的钱,买成作业本。</p><p><strong>《修订草案》增加4条全新规定:</strong></p><p>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学籍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及时掌握学生就学与流动情况,防止学生辍学。</p><p>第十九条:鼓励房地产开发商按照政府制定的规划,配套建设中小学校。</p><p>第五十一条:农村中小学校应当定期与留守学生父母或者委托监护人沟通,指定专人负责对留守学生学习、生活、心理上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城市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对接收的非本地户籍中小学生学习、生活和心理上的指导,帮助其适应城市教育环境。</p><p>第六十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定期听取同级人民政府实施义务教育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对义务教育法和本办法的实施情况定期进行执法检查。</p><p>而此次《修订草案》第二条中有: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借读费,免费提供教科书。</p><p>其中,“不收借读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是新增加的内容。</p><p>“如果免费提供教科书,也就意味着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也将免收书作费,那么,我省将真正实现义务教育阶段的全免费教育。”一位教育界人士激动地表示。</p><p>另外,还得知我省部分地区的一些学校,是按照班级而不是学生实有人数拨付生均经费,导致拨付的经费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另外,一些农村地区、库区的小学和教学点,由于学生人数少,拨付的生均经费不能满足正常教育教学活动。</p><p>对此,修订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应当按照在校实有学生人数及时拨付。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证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运行。</p><p>同时,修订草案新规定:寄宿制学校与走读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分别核定,寄宿制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高于走读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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